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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研讨班在普陀山举行


    在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研讨班上的讲话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 传 印

    (2011年7月22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法师、各位同仁:

      今天,我们共聚海天佛国,商讨佛门头等大事,研究住持三宝、续僧命脉的传戒问题,至关重要,意义深远。在此,我谨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对召开这次研讨班,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周到安排的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和舟山市委、市政府等主管部门,以及浙江省佛教协会和普陀山佛教协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座的诸位,致以诚挚的问候!

      第八届全国佛教代表会议圆满之际,全国政协贾庆林主席殷切地谆谆嘱咐我们:“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佛教协会的凝聚力”,并明确指示:“要支持和帮助地方佛协做好教务、管理等方面工作,探索解决佛教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在开幕式的讲话中则指出:“要更加重视端正道风。……道风问题不仅关乎佛教的形象与声誉,甚至直接关涉佛教的根本与命脉,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于佛教法师来讲,有必要强调以戒为师、以德为先;有必要倡导深入经藏、注重修持、淡泊名利、戒骄戒躁。对于寺庙和团体来说,要大力弘扬正气,相互团结,彼此尊重,树立良好的道风、寺风和会风。要立足正信,弘扬正法,加强对戒律的研究和整理,正本清源,因时因地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调适,既要符合传统精神,又要适应现代需要。中国佛教协会和各地佛教团体要严把出家受戒关,经常性地开展道风教育和培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扭转市场经济环境下佛事活动的商业化倾向,不断纯洁僧伽队伍。”本会报告中,亦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工作中要“抓好传戒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传戒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批手续,规范传戒秩序,明确传戒条件,提高传戒质量,严把入口关,不断提高教职人员素质。”

      今天,我们在此举办“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研讨班”,可以说是贯彻落实领导讲话精神及八届佛代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教务工作)的具体步骤;亦为加强汉传佛教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和人才建设的重要举措。

      据上述要求精神,现在,试从严净毗尼的意义、以戒为师的重要、规范传戒的重点、研讨交流的旨趣等方面,对此次研讨班概括为以下四句,以作抛砖之引:一、严净毗尼,续佛慧命,意在正法久住;二、清净僧团,住持三宝,惟在以戒为师;三、师资相承,规范传戒,重在如法如律;四、交流经验,研讨办法,旨在契理契机。

      一、严净毗尼,续佛慧命,意在正法久住

      二千五百余年前,本师释迦牟尼佛(公元前565-前486),以大悲愿力,示现受生,降迦毗罗卫,诞无忧树下,游观四门,逾城出俗,修六年苦行,了“世间定”非真,浴尼连禅河,受难陀乳糜,后诣菩提道场,敷吉祥之座,夜睹明星而悟,终成圆满无上正等正觉。于是往鹿野苑三转四谛法轮,度憍陈如等五人为比丘,从此世间三宝具足。此后,僧团逐渐扩充,约当佛成道后第五年时,僧中出现与修道相违的行为。作为导师的佛陀,考虑到:僧团的住持、弟子个人的道业和教化世间等十方面的利益,遂为之制戒,乃至佛成道后第十二年,完成比丘戒的制定。

      夫戒者,入道之初基,却恶之前阵,伐烦恼树之利斧,度生死海之宝舟。十方诸佛依之而证菩提,一切菩萨由之而得解脱。《佛遗教经》云:“戒是正顺解脱之本。……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犯。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之所住处。”《四分律》中则专门强调了佛陀结戒有十种利益:“一、摄取于僧,二、令僧欢喜,三、令僧安乐,四、令未信者信,五、已信者令增长,六、难调者令调顺,七、惭愧者得安乐,八、断现在有漏,九、断未来有漏,十、正法得久住。”道宣律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云:“萨婆多云: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一、戒是佛法平地,万善由之生长;二、一切佛弟子皆依戒住,一切众生由戒而有;三、趣涅槃之初门;四、是佛法缨络,能庄严佛法。”是故世尊于娑罗双树间临入涅槃时,犹谆谆告诫:“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

      从僧团生活说,绍隆僧种,住持三宝,以律为根本;从比丘个人修持说,由戒生定,由定发慧,断惑证真,以律为基础。所以,毗尼的兴废,直接关系着佛法存亡的命运;所谓毗尼住世,则正法住世。故《善见律》云:“毗尼藏者,佛法寿命;毗尼藏住,佛法方住。”古德有云:“戒律是佛法寿命,戒律住故佛法住,戒律灭故佛法灭。”因持戒故,得名为僧;僧若无戒,岂得称僧!三世诸佛,千圣所传,法身慧命,端系在斯。受戒持戒,严净毗尼,住持正法,所以续佛慧命。

      二、清净僧团,住持三宝,惟在以戒为师

      古德有云:“非具足则僧伦无以崇立,非僧宝则佛法何以弘通?”僧宝者,《法苑珠林》云:“夫论僧宝者,谓禁戒守真,威仪出俗,图方外以发心,弃世间而立法,宫荣无以动其意,亲属莫能累其想,弘道以报四恩,育德以资三有,高越人天,重逾金王,称为僧宝。”

      住持佛法于人间,端赖比丘僧伽。依律法为准绳建立起来的比丘僧团,本六和精神,互相砥砺,如法共同熏修,实为保进道业的增上缘,乃至共同趣向解脱圣果的保障。

      戒律问题,直接关系着佛教的良好形象:“比丘有一分威仪具足,能护长他人之净信故,令彼欣敬摄归佛法故;为释子者,威仪不具,则动止违防,出入招讥。”(《三坛传戒正范》卷二)据佛经记载,佛陀十大弟子中神通第一的目犍连和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因感动于出家的僧仪而发心出家。所谓“如马胜雍容行道,感采菽以信乐出家;鹙子安庠乞食,摄外道反邪归正。”古今沙门威仪摄物利生的故事,不胜枚举。“大抵三千八万之细行,不出行住坐卧之四仪,其中一一皆有方便,善护他人净信,而克成己躬之道业。”(《三坛传戒正范》卷二)

      “诸清净比丘,一界依栖,六和水乳,同一布萨,同一羯磨,名转净戒法轮。若随方摄化,应缘接物,宣演教观,如说修行,名转定慧法轮。斯皆出尘道侣,济世智人;司持三学,为法门之梁栋;化利群生,作苦海之舟航。世间若无僧宝,佛法何以弘通,慧命其谁克绍,由斯毗尼住而正法久住。故令人天增盛,恶趣消除。”(《三坛传戒正范》卷一)

      各位同仁,兹事体大!佛陀临灭度前教诫弟子“以戒为师”。如法如律的传授三坛大戒,是“以戒为师”的基础和开端,是佛教自身信仰和道风建设的重要前提,关系到佛教的生存和发展,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来重视全国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工作!

      三、师资相承,规范传戒,重在如法如律

      传戒工作,涉及处所(传戒寺院)、师资(三师七证、开堂、陪堂及诸引礼师)、仪程(传戒仪轨及程序)、戒子(受戒对象)等几个重要方面,一定要确保如法如律地进行。

      作为传戒寺院,应深刻领会佛陀的制戒因缘及制戒精神,并对传戒工作的重要性及权威性有充分认识,应尽可能地做好前期筹备及后勤保障工作。此次拟修订《办法》中已有所涉及,所谓硬件、软件等;硬件中应包括戒坛的设施,以确保如法如律传戒及戒期的圆满顺利。

      关于师资问题,资格是否具足,至关重要。《三坛传戒正范》卷二云:“处既如法,于中建坛,十师数必满足,遴请如法精严。故律论云:和尚、二阿阇黎并须如法,七僧为证皆清净明晓。若无和尚,若十僧不满,皆不成就。”又云:“欲授具足大戒,必须三师水乳一界,六和律法相应,方可授受。”可见除了人数须具足十人之外,戒师必须“如法”与“清净明晓”,诸师之间必须相互和谐,如同水乳。这样才算是戒场中师资条件的圆满。另外,引礼师的条件,《传戒正范》有云:“引礼师酌情教新戒行住坐卧四大威仪,穿袍、搭衣等,一切微细礼仪次第如法”;“传戒一法,引礼责重而劳辛,新戒堂中堂外,戒期日后,举止威仪,行为法度,全赖引礼教诫,是以受请引礼后,当教授新戒出家行仪,一切礼法”;“而使不但进退出乎雍容之风,抑且起止不落庸愚之用。”(成都文殊院印《传授三坛大戒仪范》)

      关于仪程,即传戒仪轨及程序,最重要的要如法如律地进行,不能随意增减。现行通用的一般为明代宝华山见月读体律师(1601-1679)所撰述的《三坛传戒正范》,希望对此仔细精研,深刻领会,把握要义;特别是三师、首席引礼大德一定要吃透《正范》精神,或参照《引礼科仪》等适当补其个别不足处,使传戒作法更加规范,更加明确,更加完善,更加圆满。

      作为戒子(受戒对象),即前来受戒的“新戒”,其资质如何,这是影响住持三宝的大事情,亦是关系着当代和未来佛教前途的大事情,是故,不可不慎重地加以对待;对此,一定要重视起来!主办传戒的省、市佛教协会,和承办传戒的寺院道场,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考核,把住进入佛门的这一关。考核把关的准则是中国佛教协会关于传戒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律中“十三重难”和“十六轻遮”的规定。(见《三坛传戒正范》卷三第66页)

      要做一位名副其实的“比丘”,从受具足戒以后,才刚刚开始:“从兹勤修戒定慧,习学经律论,使佛法久住世间,令众生正信不断,慎勿懒堕,恣纵身心。”(《三坛传戒正范》卷四)此外,自古就有受戒以后“五年学戒,三年不离依止”的芳轨,所谓“律制比丘,五夏以前,专精戒学,五夏以后,方可听教参禅。盖为令其识相护体,冀生定慧,出世道业,方有所据。”(《三坛传戒正范》卷二)受戒之后,更应对戒法的具体条文,加以研学,加以体会,加以吸纳,并在日常生活中对其“断恶、修善、度众生”的精神实质加以实践,俾便如法如律住持三宝事业,从而把佛教发扬光大,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做出应有贡献。

      四、交流经验,研讨办法,旨在契理契机

      戒律乃僧家命脉之所系,正法久住之所基;传戒便是续佛慧命、住持正法的僧家大事,中国佛教协会历来对此倍加重视。

      早在本会成立之初(1953年6月),就专门提出和讨论了“剃度、传戒、学戒等有关戒律研修问题”。当时,律学大德法尊法师(1902-1980)还专门就“今后僧伽制度”作了发言,他说:“戒律即是佛在世时僧伽共依的制度,各处僧伽大德能提倡、研究、修学戒律,依着戒律中所说的去实行,便是最圆满、最善美的僧制,哪会有比戒律更圆满的僧制呢?……我们今后所建立的佛教僧制,当以本师释迦牟尼佛金口所制定的戒律为基础,如遇时处环境等因缘,感觉有不能施行之时,当研究戒律中之开许因缘,以求不违戒律之开通;不可借口时处不同,轻视佛制,任意改变。但依戒施行,本非易事,在今天大家多不研究戒学时就更属难事了。我们建立今后之佛教,第一须慎重度人出家传戒。倘自己有能为人师之学德,以续佛慧命为本怀,度人出家者,首先须教授其戒律,以求其作一真正能住持佛法、续佛慧命之人才。其已经出家受戒者,同居一寺之中,除尽力研习戒学之外,尤要能依律中所说而行。其所常行者谓三大根本羯磨,即是半月半月布萨诵戒羯磨、夏季三月安居羯磨及圆满后的解制羯磨。”(智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纪要》)

      1957年3月第二届全国代表会议,又重点讨论了汉族地区如法传戒的问题,并决定在理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以研究解决相关传戒问题,时任会长的喜饶嘉措大师(1884-1968)在闭幕词中说:“其中大家最关心的汉族地区的传戒问题,已由大会决定,在理事会下设立一个委员会,并推定了委员会的筹备人,这个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是对传戒、学戒办法进行研究,提出方案。希望汉族各位代表回到各地后将这次会议重视如法传戒的精神向各地寺庙和教徒广泛传达,务期滥传现象不再发生。”(喜饶嘉措《中国佛教协会第二届全国代表会议闭幕词》)在该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上,副会长、律学大德能海法师(1886-1967)就曾指出:“要培修这株菩提花果的大树(佛教),须从根本培修起,这就是要整顿教务,而教务又须从‘传戒’整顿起。过去由于滥传戒法,我们僧伽教团的分子不纯洁,损坏了佛教。……凡是举行传戒的丛林,必须如法传戒;受戒后的初学比丘必须依止受戒常住,并精进学习戒法,这是传戒丛林应负的责任。否则,既然不负责任地滥传戒法,而又不负责任教导弟子,那是有罪过的。”(《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二届全国代表会议上的发言(摘要)》)当时,法尊法师也特别强调:“滥传戒法是败坏佛教不是弘扬佛教。加强自己教理的学习和修持,是真正‘住持佛教’,办学培养后一代的人才,是真正‘续佛慧命’。”(同上)

      1983年12月本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基于几年来对收徒传戒工作的调查研究,通过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收徒传戒问题的决议(征求意见稿)》。1987年2月本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便颁布实施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1994年7月,本会又颁布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戒实施暂行办法》。1996年,本会为推动传戒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在福建莆田广化寺举行了全国规范传戒法会。1997年3月在本会六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其后,本会又做了很多相关的工作。

      今天,本会又藉大圣观自在菩萨灵应大道场普陀山,在此专门举办“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研讨班”,秉承我会历届理事会一贯重视佛门固有传统如法如律传授戒法并提倡学戒持戒的旨趣,以便切实有效地做好全国汉传佛教传戒工作,确保汉传佛教寺院三坛大戒如法如律的举行,维护僧团的清净庄严,从而提升出家僧伽的基本素质与整体水平。为了中国佛教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希望大家以主人翁的精神,本着对佛教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目前传戒工作的具体情况与实际问题,能够同心同德,齐心协力,认真思考,积极建言,以期研讨出契理契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与措施,并使之真正落到实处。

      各位同仁,此次举办传戒研讨班的主要目的,不仅要对《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十年来,全国汉传佛教的传戒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对策。同时,根据我国佛教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的变化,有必要对《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进行一次修订。希望各位同仁充分认识传授戒法的重要性,以为法为教为人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各项内容认真思考、充分研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进一步加强汉传佛教僧团传戒法会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如法如律地传授三坛大戒,为大力加强佛教教制建设、道风建设和人才建设,为正法久住、广度有情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来源:法音2011年第8期 (总第324期)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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