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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在吉林延吉举行

     

    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

    (2011年9月22日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

     

      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于2011年9月22日在吉林延吉举行。

      会议应到139人,实到100人,因事因病请假39人,参会人数符合《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的规定要求。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这次会议的召开非常重视。国家宗教事务局蒋坚永副局长、中央统战部二局袁莎副局长在百忙之中到会祝贺,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徐远杰司长到会祝贺,并对会议给予了指导。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蒋坚永副局长、袁莎副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

      蒋坚永副局长、袁莎副局长对我会换届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我会今后的工作任务提出了殷切期望和具体要求。会议认为,蒋坚永副局长、袁莎副局长的讲话高屋建瓴、语重心长,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我们佛教界的关心、重视,对于推动我会的各项工作,对于促进我会的建设发展,对于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认真学习贯彻传印会长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认为,传印会长的重要讲话,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抓住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会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为我会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传印会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审议通过学诚副会长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学诚副会长所作的工作报告,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报告,也是一个催人奋进的报告。报告全面系统地回顾了换届以来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绩,深刻系统地总结了换届以来的工作经验,分析阐述了我会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报告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会议还听取了王健秘书长所作的我会换届以来的财务情况的报告。

      审议通过《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南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这三个办法符合佛教工作的实际,是开展好“两个专项”工作、“创建和谐寺院庵堂活动”的具体措施,也是加强佛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和佛教基层建设的重要方法,对于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执行好这三个办法。

      会议号召,全国佛教界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高举爱国爱教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载《法音》,2011年第10期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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