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全国佛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中佛会〔2012〕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也是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阶段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根据《全国宗教工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国宗发〔2011〕30号)的统一部署和中国佛教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我会决定2012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国佛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认真组织佛教界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政策;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宗教政策法规读本》等学习读本,并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学习班、开展知识竞赛、撰写读书报告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认真组织“学习月”活动,并将本地区活动的开展情况以文字和图片形式于7月底前报送我会。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注:
《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
《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
《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