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3日,一个代表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的联合组织——中国佛教协会宣告成立,实现了中国佛教三大语系、四众弟子空前的大团结,成就了中国佛教史上前所未有的奇勋。今年8月下旬,中国佛教协会将在北京举行八届二次理事会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六十周年纪念会,回顾总结六十年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把握佛教发展的殊胜因缘和大好机遇,满怀信心规划中国佛教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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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

  正当全国人民以满怀喜悦的心情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之际,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于今年9月16日至20日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次会议是在佛教界新老交替、佛教事业迎来大好机遇、自身建设面临严峻挑战的关键时刻召开的,是一次关系中国佛教事业发展方向的会议,也是一次继承传统、开拓未来的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六届佛代会以来的工作和经验,学习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认真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和中国佛教协会新一届领导成员。会议围绕发扬佛教优良传统、服务两个文明建设、积极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自身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四众弟子的整体素质、促进佛教健康发展,坚持“四个维护”、坚决同利用宗教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加强海外联谊和对外友好交往、为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做贡献等重要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方针、任务和措施,并形成了文件。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和作出的决议,不仅对当前佛教事业的开展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今后佛教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根据会议决议,我会号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各佛教院校和各大寺院,要认真学习传达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叶小文局长的重要讲话以及会议有关文件,结合本地佛教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以多种方式,如座谈会、专刊、壁报等把这次会议所提出的方针、任务、措施和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到实处,促进全国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将本地区组织学习、贯彻的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告我会。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文件以近期《法音》刊发的为准。

  特此通知。

  中国佛教协会 
200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