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3日,一个代表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的联合组织——中国佛教协会宣告成立,实现了中国佛教三大语系、四众弟子空前的大团结,成就了中国佛教史上前所未有的奇勋。今年8月下旬,中国佛教协会将在北京举行八届二次理事会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六十周年纪念会,回顾总结六十年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把握佛教发展的殊胜因缘和大好机遇,满怀信心规划中国佛教更加美好的未来。
当前位置:历次全国代表会议 > 第五次全国代表会议
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上的报告
(1987年2月23日)
赵朴初
班禅大师,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向本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作报告。
一、拨乱反正 继往开来
本会第四届全国代表会议召开以来的六年,是新中国佛教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方面工作实现了拨乱反正。党和政府在宗教工作方面清理了“左”的指导思想,在立法、指导方针和具体政策措施上保证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在这一殊胜的时节因缘中,在党和政府的关怀、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佛教徒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佛教事业在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拨乱反正、继往开来的重大成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们把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在宪法有关条款的制订上,在一些指导性文件涉及宗教问题的提法上,佛教界领袖人物参加了协商讨论,提出了积极建议。恢复和开放重点寺庙,解决寺庙管理体制问题,是落实宗教政策的一项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在这方面,我们经过调查研究,向中央领导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全国重点寺庙参考名单。对一些重点寺庙在管理体制上的“老大难”问题,我们在各种场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呼吁,推动解决。对有些寺庙的恢复和开放,我们在规划布局、经像法物和修建费用等方面尽可能地给予帮助和支持。六年来,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都相继恢复和建立了佛教协会或佛协筹备机构,开展了会务活动。本会作为各民族佛教徒的联合组织在工作上同少数民族佛教界的联系日益密切。现在,从政策上来说,十年动乱对佛教造成的严重后果已基本消除,各民族佛教徒如法学修的条件已经具备。
第二,在庆祝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的时候,我们系统地总结了三十年来的基本经验,提出了提倡一种思想(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发扬三个传统(农禅并重、注重学术研究、国际友好交流)的要求和开创佛教徒为四化建设、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事业服务的新局面的任务,从而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上,在我国新时期历史任务和佛教事业的联系上,在佛教自身继承传统、面向现实、开拓未来的结合上,明确了中国佛教向何处去这一方向问题。
第三,全国各民族佛教徒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参加了两个文明建设。各地佛协和许多寺庙在举办生产服务事业,保护文物以及护林造林、修桥补路,赞助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和支援非洲灾民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受到了社会的称誉。
第四、佛教教育事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恢复了中国佛学院,还先后开办中国佛学院分院和地方佛学院共十所(其中汉语系六所,藏语系四所),一些地方佛协和重点寺庙举办了僧伽培训班,通过组织教学和选派人员出国深造,培养了一批佛教事业急需的人才,初步形成了汉语系和藏语系佛教教育体系,为今后佛教教育事业的调整和提高打下了基础。
第五,本会设置了主管研究工作的部门,并在此基础上最近成立了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创办了《法音》杂志;开办了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恢复了南京金陵刻经处。在编译撰写佛学著作,收集保护佛教文物,出版流通经像书刊,整理、出版、研究《房山石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地方佛协及拉萨、德格等地传统印经机构和一些寺庙也积极开展了经书出版流通业务。藏文大藏经、藏式彩绘佛像和藏文佛教刊物的出版流通,深受藏蒙地区广大信徒的欢迎。
第六,我们同港澳台同胞和国外侨胞佛教界(以下统称海外佛教界)的联系和交往日益密切,经书流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加。海外佛教界对支持祖国大陆佛教事业和四化建设作了宝贵贡献。本会赠送香港宝莲寺整部清刻大藏经和随喜香港天坛大佛造像工程,进一步加深了内地佛教界和香港佛教界的亲密合作关系。几年来,海外佛教界联谊工作的开展、对推进“一国两制”的实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振兴中华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七,积极开展了佛教界对外友好活动。同日本佛教界的友好往来遍及各主要宗派和团体,在文化交流、人才培养、庄严祖庭、纪念先德等方面卓有成效地进行了合作,对发展中日友好事业作出了贡献。同东南亚国家佛教界的传统友谊有了恢复和发展,同世界其它国家佛教界的交往有所加强。本会派团出席了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世佛联”)第十四、十五届大会和在斯里兰卡、孟加拉召开的国际佛教学术座谈会。“世佛联”十五大期间,班禅大师率人大代表团访问了尼泊尔并出席了大会,对发展中尼友好关系,增进中国佛教徒同各国佛教徒的友谊,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同兄弟宗教共同组团出席了世界宗教徒和平会议(“世宗和”)第四届大会,亚洲宗教徒和平会议(“亚宗和”)第二、三届大会,接待了由“世宗和”领导人组成的和平使节团,承担了在北京召开的“世宗和”国际理事会议的接待工作。为了开展国际和平年活动,全国佛教徒隆重举行了祈祷世界和平的法会。这些对外友好活动使我们广交了朋友,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对维护亚洲与世界和平作出了贡献。
过去六年来,本会和全国佛教界进行的大量工作和作出的积极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六年来的具体工作情况另有书面报告)。尽管我们的工作有不足之处,佛教界自身有某些消极现象,但是,我们终于实现了新中国佛教史上的一次历史性转折,从而使中国佛教开始走上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相协调的道路。我们要再接再厉,和合一致,办好教务,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祖国统一、振兴中华、世界和平精进不息,作出新的贡献。
二、佛教与两个文明建设
前面说过,从1980年本会第四届全国代表会议到这届代表会议期间,中国佛教开始走上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相协调的道路。佛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的基本条件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的基本条件是,党和国家从政策上、法律上尊重和保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另一个方面的基本条件是,佛教徒爱国守法,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佛教徒能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是容易理解的。建国以来,佛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很大成绩,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现在需要进一步阐明的是,佛教能否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这个问题,对于佛教徒自觉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对于佛教自身的发展方向乃至使社会正确理解佛教都具有重大意义。
佛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是我们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的体现。另一方面,佛教的利生思想,如“五明”中的“工巧明”,“四摄”中的“利行”、“同事”,“八正道”中的“正命”、“正业”,以及“一切资生事业(即工农商业)悉是佛道”的教义,中国佛教“农禅并重”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优良传统,也激励着佛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最近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这个决议对于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佛教徒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决议的精神。在这方面,有一个佛教能否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问题。我们的答案是肯定的。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公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五爱)。我们佛教徒要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实现这些要求。佛教教义中建设人间净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理想;众生平等的主张;报国家恩、报众生恩、普度众生的愿力;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的原则;慈悲喜舍,四摄六和的精神;广学多闻,难学能学,尽一切学的教诫;自利利他、广种福田的思想;禁止杀、盗、淫、妄等戒规;以及中国佛教的许多优良传统,都与“四有”、“五爱”的要求有相通之处,对我们佛教徒来说是佛教徒实现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增上缘。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主义文化是在继承传统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佛教对中国文化发生过很大影响和作用,留下了灿烂辉煌的文化遗产。佛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哲学方面来说,佛教思想蕴藏着极深的智慧,它对宇宙人生的洞察,对人类理性的反省,对道德行为的价值和保证,对概念的分析,有深刻独到的见解和完整严密的体系。佛教思想的核心是缘起论。所谓“缘起”,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发生、发展和消亡,都是由一定的关系和条件决定的,没有恒常不变的东西。反映在世界观上,佛教否认有至高无上的神,认为事物是处在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因果网络之中。反映在人生观上,佛教强调主体的自觉,并把一己的解脱和普度众生联系起来。反映在方法论上,佛教注重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的结合运用。在哲学史上,佛教提供了新的命题和新的方法,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哲学。从文学方面来说,佛典的翻译,实为中国翻译史之先河,数千卷由梵文翻译过来的经典本身,就是典雅瑰丽的文学作品。佛教还为中国的文学带来了新的意境、新的文体、新的命意遣词方法。《法华经》、《维摩诘经》、《百喻经》等对晋唐小说的创作,起了启迪和促进作用。般若学说和禅宗思想开拓了陶渊明、王维、白居易、王安石、苏轼等大文学家诗歌创作的意境。变文和俗讲对后来出现的平话、小说、戏曲等中国俗文学的产生和发展有过很深的影响。从艺术方面来说,现存佛教寺塔有许多是我国古代建筑艺术的精华,一些宏伟的佛教建筑已成为各地风景轮廓线的标志,在一片郁郁葱葱之中,掩映着红墙碧瓦、宝殿琼楼,为万里锦绣江山,平添了无限景色。敦煌、云冈、龙门等石窟,是人类艺术的宝藏。佛教绘画在中国美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有许多稀世珍品一直保存至今。佛教音乐的内容也很丰富,是我国古代音乐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一位著名音乐家认为,佛教音乐具有“远、虚、淡、静”四个特点,达到了很高的意境。佛教典籍中保存了大量天文、医药等方面的宝贵资料。佛经的流传,促进了中国雕版印刷术的发展。至于藏语系佛教文化和巴利语系佛教文化,更是藏、蒙、傣等兄弟民族历史文化的主体。佛教文化遗产极其丰富,发掘、整理、研究这些遗产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以上说明,佛教是能够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强调指出:“一切有利于建设四化、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积极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积极思想和精神,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积极思想和精神,都应当加以尊重、保护和发扬。”我们认为,上述“三个一切”的积极思想和精神也包含佛教的积极思想和精神。我们佛教徒要振奋精神,面向现实,努力克服自身的消极现象,提高思想文化素质,继承和发扬佛教的文化传统,跟上时代潮流,使自己的言行符合于四项基本原则对宗教徒的要求和有利于全国的安定团结,积极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三、继续协助政府贯彻宗教政策 管理使用好寺庙
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地安排和管理使用,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标志和实际体现。几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绝大部分重点寺庙的管理体制大体得到解决。但在落实政策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遗留问题。个别重点寺庙至今尚未交由佛教界管理。已移交的寺庙,有的范围界限划定得不合理、不明确;有的房屋、财产、文物没有完全清退;有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在行政领导上有包办代替、与寺争利的现象,给寺庙落实政策带来困难。全国和地方佛协要继续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反映情况,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议,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解决好落实政策方面的遗留问题。
佛教寺庙是住持三宝的体现,是僧尼修学的道场,是联系信徒的纽带,也是佛教界服务四化、造福社会的立足点。同时,许多名山大寺还是具有重大历史文物价值的文化设施,陶冶人们性情的风景名胜,是增强民族团结,开展海外联谊,发展国际友好往来的场所。因此,不论从佛教自身的发展和佛教为社会服务来说,还是从体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来说,管理使用好重点寺庙,已成为佛教界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自第四届全国代表会议以来,各地名山大寺在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恢复正常的宗教生活,培养佛教人才,保护佛教文物,维修寺庙建筑,组织农林生产,举办和赞助社会服务事业,接待国内外宾客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事实证明,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行政领导下,由宗教徒管理宗教场所的方针是正确的;佛教徒完全有能力管理好佛教寺庙,保护好佛教文物。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佛教徒在管理寺庙方面,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有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佛教内部团结问题。这个问题事关佛教事业兴衰成败的大局。我们必须以爱国爱教为重,自觉地维护团结,顾全大局,和合一致,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服务于八十年代三大任务尽心尽力。我们必须摈弃宗派门户之见,事事出于公心。我们必须发扬“六和敬”的精神,健全僧团民主管理制度。我们必须爱护佛教人才,破除狭隘师徒观念,选贤任能。我们必须以戒为师,信守戒规,自重自爱,保持僧德。只有这样做,才能促进团结,庄严道场,佛法久住,利乐世间。
第二,佛事香火问题。寺庙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安排宗教生活,进行佛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维修寺庙,保护佛教文物,接待国内外宾客,经营合乎戒规的生产和服务事业。这几个方面体现了僧人“利生为事业,弘法是家务”的宗旨,需要统筹安排,不可偏废,不宜把主要精力集中于经忏佛事。信教群众来寺庙请僧人做佛事,本是信徒的宗教信仰和寺庙职能的正常体现,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有些寺庙经忏佛事规模大、次数多,乃至成为寺庙的主要活动。(二)有些地方僧人在庙外做佛事、赶经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青年僧人常年忙于经忏佛事,影响了正常的学修和寺庙生产服务工作的开展。近几年来,有些寺庙香火很盛,烧香的人有信教群众,很多则是一般游客。这一方面是教徒传统宗教习惯的反映,一方面是在一定条件下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对于寺庙来说,这方面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一)有的寺庙在烧香时还夹杂着抽签、卜卦、求香灰、烧纸人纸马等不属于佛教范围的迷信活动。(二)在殿堂内大量焚烧香烛成为建筑、佛像、文物安全保护的一种严重隐患。
对寺庙的经忏佛事香火问题,应正面疏导,适当安排,加强管理,体现政策。通过正面疏导,适当安排,使各重点寺庙在认识上和实践上把主要精力放在多方面为建设人间净土服务这一基点上来,使经忏佛事的次数、规模安排得当。在正面疏导的基础上,各重点寺庙要加强对佛事香火的管理,寺内不进行抽签、卜卦等不属于佛教范围的迷信活动,清除庙内这些迷信设施。对香火要采取加强消防、专人值班、殿外烧香、节约烧香等管理措施。以上的疏导、安排和管理,都要体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干预僧尼、信徒在寺庙正常进行佛事香火等宗教活动。
传授戒法,是关系续佛慧命、绍隆佛种的大事,应该按照本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办理,杜绝滥传戒法等不良现象。为了有利于僧人安居修学和寺庙的正常管理,要保持寺庙常住僧人的相对稳定。僧人云水参方,要遵守政府有关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防止极少数不良分子流窜寺庙,败坏佛门。
第二,对佛学研究、人才培养、生产服务工作重视不够,缺乏通盘筹划和实际安排。不论从住持正法、续佛慧命来说,还是从行菩萨行,利乐众生来说,我们都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安排这些方面的工作。这是一个关系到佛教的前途及其社会意义的问题。
对寺庙的管理和建设,我们的方针是自力更生,因寺制宜,挖掘潜力,发挥优势,进行三项投资,发扬三个优良传统,为八十年代三大任务服务,从而使佛教适应改革与开放的形势,与社会主义相协调。
这个方针的中心环节是三项投资。
第一是举办生产事业和服务事业的投资。组织有劳动和工作能力的僧尼参加合乎戒规的生产和服务性劳动及管理工作,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寺庙增加财力,这是重点寺庙发扬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直接服务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四化事业的基本途径。因此,所有重点寺庙都要进行这方面的投资,兴办和改善生产服务事业,尤其是目前尚以做佛事为主的重点寺庙,应着手从佛事和其它宗教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做到各重点寺庙在保持正常宗教收入的情况下,使庙办的生产和服务事业的收入在寺庙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增长。要协助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解决归还寺庙“文革”中被占用的田地、山林等问题。庙办服务事业要注意掌握:(一)经营的项目要适合寺庙的特点和佛教的传统习惯;(二)可以有适量的职工(包括在家信徒),可以单独核算,但在财务、人事、业务上必须归寺庙统一管理;(三)服务事业区和寺庙主要殿堂、寮房的宗教生活区要适当布局划分,服务事业的建筑、设施要同寺庙风貌相协调。
第二是培养人才,开发智力的投资。办有佛学院的寺庙,要积极支持办学,提高教学质量。各重点寺庙对本寺僧尼,尤其是中青年僧尼要进行政治、文化、佛学的培训。要挑选文化和佛学基础较好的爱国爱教的中青年僧尼予以重点培养,使之成为寺庙的佛教知识分子。要结合本寺的历史、宗派、人物和收藏的经书、文物等特点,有所侧重地开展佛教史料的整理和学术研究。
第三是维修寺庙、文物的投资。逐步做到小修、中修经费自筹。
以上三项投资,以寺庙自力更生为主,对于外国佛教界友好人士及海外同胞、侨胞的捐助,可按规定接受。
毫无疑问,实行这样的方针,将有力地改进我们的寺庙管理工作,带动整个佛教事业的开展。
四、健全佛教教育体系 加强佛教文化学术研究
佛教人才的培养,直接关系到中国佛教事业的盛衰。三中全会以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得到落实,曾一度中断的佛教教育事业又恢复和发展起来,为佛教事业造就了一批人才,但这方面的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佛教事业的需要。为此,本会于1986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汉语系佛教院校工作座谈会,对全国汉语系佛教院校提出了“全面规划,适当调整,保证重点,协调发展”的方针,制定了高、中、初三级既相衔接,又各有侧重的规划。规划的具体要求是:由地方佛协或重点寺庙举办的僧伽培训班、学习班属于初级层次,培养目标是寺庙的一般管理人才和为中级佛学院提供学员来源。地方佛学院和中国佛学院分院属中级层次,学制二年,培养目标是寺庙的中级管理人才和为高级佛学院提供学员来源。中国佛学院属高级层次,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是佛教学术研究人才、佛学专业教学人才、国际佛学交流人才和各地寺庙的高级管理人才。会议并按三个层次的要求,提出了相应的佛学课的基本教材。这次座谈会对今后佛教教育事业将发生积极的影响。
当前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各地佛教院校应按照座谈会提出的规划和要求,在招生、学制、师资、课程、教材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作出切实的安排。(二)我们办佛教教育应该明确坚持三个面向,发扬三个传统,教学育人,学修并重,提高三个素质的指导思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是全国教育工作的指导方针,对佛教教育同样具有指导意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全国一切工作的中心,我们要培养立足佛教岗位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佛教人才,我们的教育工作一刻也离不开这个中心。佛教教育必须面向世界,只有这样,才能开阔视野,了解和汲取国际佛教学术研究成果,不断充实和丰富教学内容,培养出进行国际佛教文化交流,维护人类进步和世界和平事业的佛教人才。佛教教育工作必须面向未来,只有这样,才能高瞻远瞩,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势,培养出跟上时代步伐的佛教事业接班人。佛教教育要发扬三个传统,要教学育人,学修并重,这是我们一再强调和阐明过的。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结合佛教的特点,佛教人才还要提高三个素质,即思想道德素质、佛教文化学术素质和一般科学文化素质。只有明确和贯彻这样的办学指导思想,才能使佛教教育事业生机勃勃、开花结果。(三)充实领导班子,建立和健全教学和后勤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安排好教学和师生员工的生活。这里关键是选任懂教育、懂政策,有组织领导才能的骨干。本会和有关地方佛教协会都要加强对佛教院校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四)充实和稳定佛学师资队伍。要从佛教界和社会上发现罗致能从事佛学教学的人才。要培养和大胆使用年轻的佛学教师。要适当采用电化教学手段,以缓解师资力量的不足。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研究解决佛教院校教师的职称、待遇问题。佛学教师要继承和发扬佛教优良的治学传统,借鉴先进的科学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本会将尽快召开专业会议,研究制订佛教院校各层次的教学大纲。(五)对佛教院校毕业的学生要安排使用得当,做到量才使用,学以致用,并注意在工作中继续对他们进行培养。要按照《全国汉语系佛教院校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生活待遇。
藏语系佛教教育工作有了较大开展,已经开办的四所藏传佛教院校要继承和发扬藏传佛教培养人才的优良传统,兼顾教派特点,吸收和借鉴国际藏学研究成果,提高教学水平。班禅大师倡议在北京西黄寺开办中国藏语系佛学院有重要意义,这个学院由大师指导,属中国佛教协会建制。它是藏语系佛教的高级学府,其任务以培训藏蒙族转世大德为重点,并逐步发展为藏传佛教研究中心之一。要抓紧进行筹备,力争在1987年内招生。要继续支持和推动云南省分会筹办一所巴利语系佛教院校。
佛教文化学术研究工作有了恢复和开展,但远不能适应两个文明建设、佛教事业和国际文化学术交流的需要。这种状况同中国佛教在国际上所处的重要地位极不相称。全国佛教界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切实加强佛教文化学术研究工作。
要加强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的建设,从佛教界和社会上广泛罗致人才,形成一支能担当佛学各基本领域研究工作的专职和兼职的研究队伍。要妥善解决研究人员的职称待遇问题。研究所要制订出有明确目标、具体步骤的研究规划,做到选题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要加强同内地佛教学术研究机构的联系和协作,要了解港、澳、台以及国际佛教学术研究的动态和成就,要加强图书资料和编辑出版工作。要把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重点项目的研究结合起来,把学术研究和造就人才结合起来。
继续办好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发挥其佛教文化窗口和流通渠道的作用。对于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房山石经,要按计划编辑出版,并加强这方面研究工作。
加强《法音》杂志的编辑发行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将双月刊改成月刊,并出版《法音》学术版,继续编辑出版《法音文库》,使《法音》杂志更好地发挥体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激励教徒爱国爱教、服务四化,反映佛教文化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国际佛教文化交流的作用。
南京金陵刻经处作为印刷流通经书,保护经版文物,进行有关学术研究的一个单位,在业务的恢复和开展方面作出了显著的成绩。今后要加强经像出版流通的计划性,改善经营管理。既要满足教徒日常念诵的需要,也要适应佛教界和社会上进行佛教文化学术研究方面的需求;既要继承和发扬木版经像的传统工艺,又要采用现代先进印刷技术,以满足各方面在收藏、阅读和供养上的不同要求;既要健全内地流通网络,又要开辟海外流通渠道。要下决心、订计划,开展以佛经版本学、目录学为重点的研究工作,并培养这方面的专门人才。要采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措施保护好经版。要注意培养和稳定继承雕版印刷传统工艺的技术力量。全国重点寺庙凡有条件的都应根据本会《佛教经像出版流通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健全和建立经像法物流通处,主要经营佛教经像、书刊、法物的流通业务。流通处要设在庙内便利群众选购的地点。
藏语系和巴利语系佛教经像印刷流通工作是全国佛教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各有关地方佛协和佛协分会要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规划,使这方面的工作更好地适应宗教生活和佛教学术研究的需要。
五、促进祖国统一 维护世界和平
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海内外炎黄子孙共同奋斗的目标,我们佛教徒要为实现这个目标作出贡献。佛教在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华人华裔中具有广泛深刻的影响。广大的海外华人佛教徒把中国大陆佛教当作根本,对之怀有深厚的感情。我们的佛教事业要放宽视野,立足内地,面向海外,加强联谊,互通信息,广结善缘,使海内外佛教徒共同致力于弘扬佛法,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推进“一国两制”实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振兴中华的宏图伟业,这是佛教工作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要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同海外佛教界的交流和联谊。积极组织和安排人员互访、参学朝圣、讲经说法、探亲访友等活动;开展海内外佛教徒文化学术交流,有计划地选印反映海外佛学研究成果的著作,交流经像书刊;合作举办朝山旅游、社会福利等事业,继续支持香港天坛大佛造像工程。我们应着手创造条件,适应海外佛教界希望内地佛教支援人才的要求。
进一步开展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往来与合作。中日两国佛教徒的友好往来在历史上对建立和发展两国传统友谊和文化交流起过重大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促进了两国邦交正常化和中日友好事业。继续发展同日本佛教界的友谊是我国佛教对外友好工作的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要扩大同日本佛教各宗派(包括新兴宗派)和对我友好的佛教团体、院校的交流和合作。重点应放在文化交流、人才培养、修聋祖庭等项目的具体合作。东南亚一直是佛教流传的重点地区,中国佛教徒同东南亚各国佛教徒之间有着传统友谊。要积极恢复和发展同尼泊尔、印度、斯里兰卡、泰国等东南亚各国佛教界的友好往来。在平等、独立和尊重我国主权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同世界各国佛教界和国际佛教组织、世界宗教和平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我们同各国佛教徒进行友好往来与合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世界和平。我们在佛教对外友好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同各国宗教界和平人士和和平组织的友好联系与合作,传递中国佛教徒维护和平的信念和要求和平的声音。我们要宣传佛陀的和平教义,进行和平祈祷,以实际行动声援和支持一切有利于裁减军备、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缓和国际紧张局势,促进亚洲和世界和平的积极步骤。
各位代表:
回顾过去,成绩卓著;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当前,我们面临国运昌隆、佛日增辉的大好时节因缘。我们相信,全国各民族佛教徒一定能开创佛教事业新的前景,担当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无愧于古德先贤的业绩,无负于祖国和人民的瞩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