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3日,一个代表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的联合组织——中国佛教协会宣告成立,实现了中国佛教三大语系、四众弟子空前的大团结,成就了中国佛教史上前所未有的奇勋。今年8月下旬,中国佛教协会将在北京举行八届二次理事会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六十周年纪念会,回顾总结六十年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把握佛教发展的殊胜因缘和大好机遇,满怀信心规划中国佛教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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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1987年2月25日)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务之

  

会议从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上走阐明了佛教能够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观点,对中国佛教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具有指导意义。

 

班禅大师、赵朴初会长、各位代表:

  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开幕已经几天了,前天赵朴初会长作了很好的报告,刚才班禅大师又作了重要讲话。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向会议致以热烈的祝贺,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自上届代表会议以来,中国佛教协会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我国各民族佛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办理佛教教务,研究佛教文化,培养佛教人才,以及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参加维护世界和平活动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此,我向班禅大师、赵朴初会长、佛协其他领导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正确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指引下,我国政治安定团结,经济稳定、持续、协调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形势一年比一年好。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抓好两件大事:一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在各行各业中,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一是在政治思想领域中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最近,党中央针对一个时期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的情况,再一次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这场斗争,关系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否正确地坚持下去,关系到我们的事业将由什么样的一代人来继承,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以及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应当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关于这场斗争的范围、重点和政策界限,中央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严格限于共产党内,而且主要在政治思想领域内进行,着重解决根本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问题,即主要是反对企图摆脱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道路的错误思潮。这场斗争不涉及宗教界人士。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一项长期的政策,是不会改变的。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胜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已载入我国宪法。当然,正如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他们的宗教信仰,只是要求他们不得进行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要求宗教不得干预政治和干预教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重申和恢复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工作进行了拨乱反正。由于落实了政策,广大信教群众享受到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民主权利,宗教活动逐步走上正常轨道,促进了安定团结,调动了信教群众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也应当看到,随着宗教政策的逐步落实,在改革、开放的情况下,宗教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借此机会,我想就佛教方面的工作谈点个人意见,供大家研究。

  一、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各民族佛教徒,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一共同理想,集中了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它劳动者、爱国者的利益和愿望,其中包括了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去年九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指出,为了实现这个共同理想,一切有利于建设四化、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积极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积极思想和精神,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积极思想和精神,都应当尊重、保护和发扬。根据六中全会决议的精神,我认为,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不仅能够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同样可以而且应该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级佛协组织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信教群众进行实现共同理想的宣传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紧密团结起来,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一定能够在提高我国各民族佛教徒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继承和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引导佛教徒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把佛教寺庙管理好。当前摆在各级佛协组织和佛教界朋友面前的一件重要事情,是如何管理好已经开放的寺庙。寺庙是僧尼和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是僧尼修学和生活的地方,名山胜地的重要寺庙,又是具有重大历史文物价值的文化设施。因此,管理好这批寺庙,对于宗教活动正常化,团结教育僧尼和信教群众,增强民族团结,保护文物古迹,做好对外友好往来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一些寺庙建立、健全了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在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维修寺庙、保护文物、培养教育僧尼、举办生产、服务和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出现了一批管得较好的寺庙,积累了一些经验。希望各级佛协组织,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把管好寺庙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寺庙应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寺庙各项活动都有章可循。

  要加强对住寺僧尼的管理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和法制观念,使宗教活动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为了保证寺庙正常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佛教协会的规定收徒传戒;对僧人“云水参方”也可作出一些必要的规定,纠正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滥收徒、滥传戒和僧人到处云游的混乱现象。

  寺庙的佛事活动,应作出适当安排,对目前有些寺庙频繁地搞大规模佛事活动,甚至出现了抽签、卜卦、求香灰、烧纸人纸马纸箱等活动,应当引起重视,加以纠正。要制定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寺庙建筑和文物的安全。

  要坚决制止滥建庙宇。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放或新建寺庙。维修寺庙一定要从长计议,量力而行,逐步进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要防止和克服求大、求新、互相攀比的思想。教育僧人不要向信教群众乱摊派,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海外宗教组织或个人伸手要钱要物。寺庙也要注意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摆排场、讲阔气。

  会上,大家反映了落实宗教政策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我看,从全国来说,落实宗教政策成绩不小,这是大家公认的。但各地进展不平衡,要按照中央政策规定,该落实的一定要抓紧落实,善始善终地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三、办好佛教院校,培养年轻的宗教职业人员。佛教的工作不论管理寺庙、组织正常宗教活动、进行佛学研究,或开展海外联谊工作和对外友好交往等,都需要人去做。然而,我国佛教界后继乏人的情况相当突出。因此培养一批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佛学知识、能联系信教群众的年轻的佛教人才,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近几年,中国佛教协会和省、市、自治区佛协组织在培养人才方面已经做了很大努力,不仅恢复了中国佛学院,还先后开办了中国佛学院分院和几所地方佛教院校,一些地方佛协和有条件的寺庙举办了僧伽培训班,已经培养了一批寺庙管理、佛学教学和研究人才。当前需要注意的是,在佛教人才的培养方面,应该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以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不断提高我国佛教界的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

  佛教界老一辈的朋友,长期以来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紧密合作,他们坚信党的领导,密切联系信教群众,有着很高的威望。现在,他们中的不少人虽然年事已高,但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要在继续充分发挥老一代佛教界人士的作用的同时,注意培养教育年轻一代,并且在佛教界提倡互相尊重,加强团结,这样,才能在党的领导下,把佛教方面的事情办得更好。

  四、做好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佛教徒的联谊工作,开展对外友好往来。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海内外同胞的共同愿望。为了实现这一共同愿望,党中央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并且已经圆满地解决了香港问题。佛教在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中有着广泛的影响。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佛教徒对内地佛教和佛教的名山大寺有着很深的感情。希望佛教界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联谊工作。同时,继续开展佛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为推进“一国两制”的实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出力。

  各位代表、各位朋友,佛教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影响,为十几个民族的不少群众所信仰。做好佛教方面工作,对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都有积极作用。希望各级佛协组织在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之下,全面正确地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组织的作用,解决和处理好自身的问题,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