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3日,一个代表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的联合组织——中国佛教协会宣告成立,实现了中国佛教三大语系、四众弟子空前的大团结,成就了中国佛教史上前所未有的奇勋。今年8月下旬,中国佛教协会将在北京举行八届二次理事会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六十周年纪念会,回顾总结六十年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把握佛教发展的殊胜因缘和大好机遇,满怀信心规划中国佛教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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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的决议

(1987年3月1日)

 

中国佛教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会议礼请和选举的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合影。

 

  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审议了明真副会长《关于<中国佛教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经过认真讨论后,对章程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现予通过。

  会议认为,新修改的会章,更明确更具体地反映了本会的宗旨和任务,是本会今后开展会务工作的依据。会议责成新当选的第五届理事会,根据会章的规定,积极开展爱国爱教、弘法利生工作,不负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的重托。